(一) 申請學生應於111年10月7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列印申請表後,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0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向學校提出申請。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三)碩、博士生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