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該部頒訂「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與九(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
三、(1) 東南亞相關事宜請洽文化部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龔先生,電話:02-8512-6716、信箱:jauwoei@moc.gov.tw
        (2)亞西及南亞相關事宜請洽文化部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張小姐,電話:02-8512-6734、信箱:A11108@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