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補助110學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作業要點

補助對象: 110學年度各級學校(含建教僑生專班)一年級僑生新生,依規定需居家檢疫或隔離,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館日期須符合居家檢疫或隔離日期,期間未違反檢疫或隔離相關規定者。 補助項目:補助對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館之費用。 補助經費:採定額補助,每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新臺幣五千元,以一次為限。 繳交文件:學生於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結束次日起十日內,填妥「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補助申請表」(附件一),檢附住宿旅館發票或收據、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通知書(驗畢退還),並繳驗身分證明文件(驗畢退還),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