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業成績總平均88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傑出80分以上者為學行成績優良(請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且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甲等)以上。
二、申請人以大專校院應屆畢業僑生為限,不含研究所。
三、成績計算期間:就讀四年制者,第一至第七學期總平均。
四、填完表單後請於3/9(三)前將七學期歷年成績單繳至國際處S402。

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gkhkmxJV8UZEG54H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