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華僑總會僑生國語歌唱比賽活動訊息

為倡導在學僑生課餘正當休閒娛樂活動,激發在學僑生歌唱潛能,發揮學業之外長才,達到寓教於樂目的並增進各校僑生情感交流。

特訂於5月29日(周六)舉辦全國各大專院校僑生國語歌唱比賽。

本會每年對於舉辦本項賽事,皆秉持審慎嚴謹之態度,從尋覓能夠使參賽同學歌聲充分發揮的比賽場地、多方洽詢極具專業性質的音響公司以及音樂素養極高的一線詞曲創作人,並將比賽過程全程錄影,公布於本會之官網,都一再體現本會對比賽活動的慎重。

評審丁曉雯老師(民視「台灣那麼旺」之主要評審)對於每年參賽同學之表現也大為讚賞,並多次選擇表現傑出之同學,參加民視「台灣那麼旺」歌唱比賽活動,為有志向歌壇發展的同學,開啟一扇機會大門。製作單位對本會舉辦此活動,都給予極高的評價,認為是學生生涯中最有意義的活動之一。

主辦單位:華僑救國聯合總會
指導單位:教育部、僑委會

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中午12時。(請於11時30分前完成報到手續)

活動地點:中國廣播公司音樂廳(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75號)。

參賽資格:現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士生)。

比賽歌曲:由各參賽僑生自「瑞影─台灣點歌王」網站選取國語歌曲一首,並註明歌曲編號、歌曲名及主唱者。歌曲採原版曲調,參賽同學演唱歌曲,由主辦單位提供伴唱帶,如需升降KEY請自行註明。

報名方式:參賽僑生必須經由學校審定蓋章後報名參加(辦法逕向學校索取,不接受個別及電話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21日(星期五)止(逾時未報名者,視同棄權),報名後請務必來電確認,以免漏失影響參賽權益。

評分標準:演唱(音色、技巧、咬字)80%;台風、服裝造型20%

優勝獎勵:第一名:獎盃壹座﹑獎金壹萬元。第二名:獎盃壹座﹑獎金捌仟元。第三名:獎盃壹座﹑獎金陸仟元。第四名:獎牌壹座﹑獎金肆仟元。另取優勝者五名,各得獎狀乙幀及獎金貳仟元

頒獎:比賽完畢,隨即宣布名次並頒獎。

凡得獎同學,僑聯總會將:

  1. 函請就讀學校獎勵表揚
  2. 名單提供唱片公司及媒體參考。

附件

來文

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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