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92024-08-29 OIA 申請資格:凡經海外保送、港澳考取或自行回國介考有案,在中華民國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具僑生身份者。 *申請人檢附113學年度「未獲其他單位濟助獲獎學金之證明」,一經發現已於其他單位申領,取消資格追回已發出之獎助學金。 **請將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管理學院1.5樓) 截止時間:2024年10月4日 本校獲獎名額:獎、助學金各1名 附件1-核發要點 附件2-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3-助學金申請表 Attachments 核發要點 (821 kB)獎學金申請表 (317 kB)助學金申請表 (30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