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凡經海外保送、港澳考取或自行回國介考有案,在中華民國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具僑生身份者。

*申請人檢附113學年度未獲其他單位濟助獲獎學金之證明」,一經發現已於其他單位申領,取消資格追回已發出之獎助學金。
**請將申請資料繳交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管理學院1.5樓)

截止時間:2024年10月4日

本校獲獎名額:獎、助學金各1名

附件1-核發要點

附件2-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3-助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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