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僑務委員會110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二、金額:優僑生獎學金50,000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5,000元
三、名額:未定
四、申請資格:
1.限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僑生申請。(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碩博士僑生,均不得申請。)
2.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110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1)年不得以109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五、申請流程:
申請學生應於110年10月8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列印申請表後,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09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向學校提出申請。
六、審核方式:
1.績優僑生獎學金:依各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及建議核獎序次、學業成績進行評比,擇優給獎;獲獎學生應提供5分鐘影片或撰寫500字介紹在臺灣學習心得。
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依各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按比例分配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獲獎名額,並依建議核獎序次,於該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已獲績優僑生獎學金者不重複給獎。
110年10月8日前使用「獎學金申請系統」線上申請並列印申請表
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並於 10 月 8日前備妥相關文件送至國際處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