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留臺外籍學生報考臺灣專技人員考試相關彙整資料

一、107年外國人在臺灣就讀大學學位及報考臺灣專技人員考試情形

外國籍學生在臺就讀大學畢業取得學位後,可以依就讀科系或以其他學歷資格報考臺灣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依考選部統計,107年外國人報考臺灣的專技人員考試亦以馬來西亞籍居冠。

二、107年外國人報考專技人員考試類別與及格情形

統計107年外國人報考臺灣專技人員類別與及格情形,以社會類最多,有741人報考,246人及格,其中報考導遊考試471人居冠;醫學類次之,有542人報考,223人及格;工程類最少,僅38人報考,2人及格。

三、近年外國人報考臺灣專技人員考試以醫學類科及導遊領隊人員類科居多

報考臺灣專技人員考試的外國人80%以上為我國大專校院畢業或肄業,亦即來臺留學生。

四、專技人員考試法第20條修正後外國人應臺灣專技人員考試方式更多元友善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外國人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依法應各類專技人員考試。現行專技人員考試83個類科,外國人只要符合法定應考資格,均得自由報考。

為擴大吸引外國專業人才,107年11月修正公布專技人員考試法第20條,增加外國人應試的友善條款-外國人或華僑得以中文或英文作答;另外也增訂了外國人領有外國政府核發之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有效執業證書,經我國各該職業主管機關本於平等互惠之原則認可,依法應各該類專技人員考試者,得依其執業經歷,申請應試科目、分階段或分試考試之減免。其考試方式除筆試外,並得以口試、知能有關學歷經歷之審查或其他相互對等之適當方式行之

儘管臺灣所有種類的專技人員考試均開放外國人自由報考,但外國人考試及格後是否能執業仍須視該類科執業相關法規範而定。如民間之公證人、法醫師、甲/乙種引水人、驗船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專責報關人員等8類科,其執業相關法規尚未有外國人得在臺灣執業之規範。

五、留臺就讀畢業取得學位,報考臺灣專技人員考試前景看好

臺灣醫學教育進步、醫療技術發達,外國人每年應臺灣醫師考試及格者達50-60人,多為來臺就讀大學校院醫學系畢業生。醫師考試及格後可由雇主以評點配額制協助申請工作居留簽證留在臺灣工作(醫療保健行業別)。目前各行業別以此管道留在臺灣工作的僑生已有4000多名,加計外國人則逾1萬人。僑生畢業取得工作居留資格在臺工作滿5年,則可以申請在臺定居。

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的方式有二:其一可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由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提出申請,以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8項目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者,即符合資格。營繕工程或建築技術、交通事業、財稅金融服務、不動產登記、律師專利師、技師、醫療保健、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獸醫師等行業別均可適用評點制;其二可依薪資條件申請,受聘僱月平均薪資,除另有規定外,達新臺幣47,971元即符合資格。申請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聘僱期間屆滿前可申請展延,展延無次數限制。

 

歡迎留臺外籍學生報考臺灣專技人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