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要點係該校友會為關懷在臺就學緬甸學生,協助渠等於遭逢急難事故時度過困境而訂定,並提供醫療、生活及喪葬等補助。

(二)全國緬甸僑外生急難救助金管理委員會修訂要點內容,將補助對象由「僑生」擴大為「僑外生」,並調整申請條件及發放標準,以符合實務需求。

(三)在臺就讀高中職以上緬甸僑外生,於遭逢重大傷病、意外事故或其他急難情形,得依要點規定提出申請,經審定後核發新臺幣1萬至5萬不等之急難救助金。

(四)申請案件須由就讀學校協助確認及核章,請各校惠予協助向緬甸學生進行宣導,並於學生遇急難時提供必要協助。

(五)旨揭要點及申請相關文件,可逕自網址(https://reurl.cc/grYOK7)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