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9年1月1日起,

僑外生於線上申辦系統中如約定「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許可函,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領取電子公文,於發文日起8個日曆天內自行至該部線上申辦系統領取電子公文, 逾期未領件者,逕改以紙本公文寄發工作許可函。

惟如「不同意」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許可函,仍以郵寄方式寄發紙本公文許可函。

 請各位若想使用的同學可以參考看看Q&A

Attach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