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規劃於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者,請依限檢具計畫書提出申請;另學生出國之相關防疫措施,請配合依教育部111年11月2日1112204712號函有關「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內容辦理。
二、有意申請此經費補助案之同學將附件申請表填妥後,每案申請表一式五份,繳至國際事務處(舍我樓4F)。
請於111年11月25(五)中午12點前繳交,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