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限:109/03/16~109/03/31

申請條件:

1.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須80分(甲等)以上者,申請人以應屆畢業僑生為限,不含研究所。

2.學業成績(第一至第七學期)總平均80分以上(請核算至小數點第2位,以下四捨五入)。

 也請各位申請的同學填寫以下W檔資料傳給andypeng@mail.shu.edu.tw

◎成績部分僅接受紙本申請,請至國際事務處填寫申請表,

並繳交學業成績單正本及居留證正本,居留證正本現場查驗後退還。        

◎請務必確認成績已達上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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