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日期:107年9月10日(星期一) 開放申請至9月21日(星期五)下午5點截止。
網路登記:請先至山洞口→獎助學金公告查詢→「清寒僑生助學金」按我要申請。
紙本文件:家境清寒需要申請的同學在該期限內將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繳交到境外生服務中心(S402)。
提醒:
1.必要證明文件含正式之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二年級以上同學除前項需具備外,前一學期學業學期成績平均需滿60分以上,且在校無記任何申誡處分。另依個人申請狀況附上收入證明、工作或在學證明、最近一學年的成績單(一年級免附)、醫療證明等。
2.請同學自行下載申請書附件一(務必簽名)、調查表附件二(務必簽名),任何疑問請參考附件三範例,謝謝。